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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發布單位: 
主計處
發布日期: 
110-05-26
類  別: 
主計人事業務
相關附件:
 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
 修正總說明
 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審核職期屆滿4年以上主辦申請連(延)任原則
瀏覽人次:1042 人    更新日期:11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