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如遇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者,請依該部109年6月18日令規定辦理。
發布單位:
主計處
發布日期:
109-06-23
類 別:
主計人事業務
相關附件: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
(PDF)
附件1-銓敘部函
(PDF)
附件2-銓敘部令
(PDF)
瀏覽人次:1790 人 更新日期:109-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