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如遇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或僅有部分工作事實者,請依該部109年6月18日令規定辦理。
發布單位: 
主計處
發布日期: 
109-06-23
類  別: 
主計人事業務
相關附件: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
 附件1-銓敘部函
 附件2-銓敘部令
瀏覽人次:1790 人    更新日期:109-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