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中央新補助辦法草率下修 竹市府嚴正抗議!
    114-06-09市政新聞

    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擬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並於日前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限期於本(6)月6日前回覆意見,新竹市政府表達嚴正抗議。市府表示,該草案未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不僅對地方政府極不尊重,更可能嚴重衝擊地方財政與市政推動。
     
    市府指出,根據中央政府來函,本次補助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取消基本收支差短補足。
    二、改變補助公式設算邏輯:原先明確依據教育、社福、基本設施公式設算補助,草案改以「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定義辦理。
    三、大幅下修計畫型補助比例:除財力等級補助外,其餘計畫案補助上限從原本90%下修為50%,恐對地方政府財政造成沉重負擔。
     
    市府指出,主計總處此舉不僅違反溝通程序,更未依據修正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之規定,該條明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法前之額度」。市府表示,主計總處應依法行政,在法定框架下調整補助辦法,而非強行削減,導致制度性退步。
     
    代理市長邱臣遠嚴正表示,新竹市長年對國家整體財政貢獻高居前段,卻長期遭遇補助分配不公的情況,不僅一般性補助款名列全國倒數第3,每年上繳可觀稅收配回率卻於全國敬陪末座,此次中央政府更在新版財劃法尚未落實前,片面下修補助額度,市府無法接受。
     
    邱代理市長強調,依法行政、支持地方財政健全發展,是中央政府應有的責任與義務。他呼籲主計總處應重新啟動與地方政府協商,確保改革方向合理、公平且具可行性,以維護地方治理的穩定。
     
    新聞資料提供:主計處、財政處
     


    瀏覽人次:88 人    更新日期:114-06-09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服務時間:AM:8:30-PM:17:30
電話: 03-5216121#450、364 或1999(限新竹市境內直撥)
傳真: 03-5212640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Chrome及Firefox、edge等瀏覽器,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您是本站第: 221381訪客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