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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今日報載本市墊付案相關報導 主計處說明
    108-03-26市政新聞

    新竹市政府主計處今(26)日表示,市府財源有限,但為推動建設,市長林智堅四年來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超過120億元,本屆議會第2次臨時會提出墊付案計32案共5.54億元,皆為中央補助案件,因案件皆具急迫性且攸關民生,希望能確保時效,及早投入建設或執行。惟臨時會中計有12件墊付案,金額1.26億元(含中央補助款0.98億元)未獲審議通過,部分工程案件若無法在時限內完成發包,恐遭中央收回補助款,市府將會持續加強與議會溝通,讓市民期待的各項建設能儘快推動。
     
    主計處表示,107年度墊付案件有24.5億元,其中15.1億元已納入108年度預算轉正,餘9.4億元尚未轉正,加上108年度截至目前為止已獲議會同意墊付案件6.88億元,合共16.28億元,有媒體報導新竹市政府墊付款合計高達17.6億元「形同負債」並非事實,因上開獲議會通過的墊付案件16.28億元,有11.9億元是來自中央補助款,尚非全數由市府負擔。
     
    主計處強調,墊付款有其法源,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6點規定,墊付案件支用後,至遲應納入第2年度總預算轉正,自94年度以來的墊付案件都是在支用的2年內編列預算轉正,向來合乎法規。
     
    另墊付案件款待未來工程如期進行後,中央會於審查後會依進度撥款項,至需要市府負擔的配合款,則先以現有財源支應,符合財源調度原則,未來將併同納入後續年度預算優先以自有財源支應轉正,財政上來說並非即是負債。
     
    主計處表示,未轉正的墊付案若全部編列108年度追加預算轉正,108年度的總預算及追加預算總共會編列106、107及108年度的墊付轉正案件,形同市府要在108年度內籌應3個年度自籌款,以本市108年度歲入財源已納入總預算情形下,於今年度追加預算僅能以舉債支應,恐增加本市債務負擔,且墊付案件工程多數難於當年度完工結算,亦會造成保留款遽增,影響預算執行成效。
     
    新聞資料提供:主計處 
    聯絡人:劉美琍
    聯絡電話:52161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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