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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計人事業務

    有關併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相關要件之補充規定
    發布單位: 
    主計處
    發布日期: 
    110-11-05
    類  別: 
    主計人事業務
    相關附件: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函
     附件
    瀏覽人次:831 人    更新日期:1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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